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2004年第36號公告要求,決定對部分在庫國家儲備糖(以下簡稱“國儲糖”)以競賣形式投放市場。現將競賣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賣的組織管理
(一)競賣管理工作由商務部負責。
(二)競賣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由華商儲備商品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華商中心”)承擔。
(三)競賣通過華商中心電子網絡系統公開進行。
(四)競賣的供貨方為華商中心。
二、競賣的時間、地點和數量
(一)競賣時間為2004年7—10月每月中旬,具體時間為:2004年7月13—15日、2004年8月17—19日、2004年9月14—16日和2004年10月12—13日的9點—17點。如有特殊情況需更改時間,另行通知。競賣總量為白砂糖53.6萬噸。每期競賣數量為7、8、9月各競賣15萬噸,10月競賣8.6萬噸。
(二)競賣地點為北京華儲食糖交易市場。
三、競賣底價
競賣底價為2800元/噸。在競賣過程中,如市場糖價下跌到競賣底價以下,即暫停國儲糖競賣。
四、競賣的品質要求
本次競賣的白砂糖,由華商中心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按各庫點入庫批次進行品質檢測,標明等級競賣,檢測結果將在競賣信息欄公布。檢測費用列入競賣成本,經財政部駐有關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審核后統算盈虧。
競買的白砂糖,符合國家標準《GB317-1998白砂糖》貳級及其以上等級的,競買方可以將競買的白砂糖上市銷售。質量達不到國標貳級標準的,競買方必須將競買的白砂糖回爐加工后方可上市銷售。
五、競賣交易方式
(一)競賣交易按國儲糖競賣交易規則執行。競賣數量為每份300噸,但各庫點剩余數量不足600噸的,視同一份競賣,價款按實際數量和競賣單價結算。
(二)競賣交易會員須確認身份。具有北京華儲食糖交易市場資格的會員,如參加本期競賣,請于2004年7月8日17時前報名,經華商中心確認,報商務部備案。會員身份確認后,需要配備相關設備、軟件和具備上網條件,方可參加競買。
1、凡是參加過2003年12月28日國儲糖競賣交易的會員,具備上網條件,可直接參加競買;
2、其他會員在資格確認后,會員單位須到華商中心辦理密鑰及軟件事宜。辦理密鑰及軟件事宜須攜帶會員單位開具的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密鑰押金人民幣2000元整,押金在競賣結束后可按規定退還。
(三)實行保證金制度。參加競賣交易的會員,在交易前,需在“履約保證金專戶”帳戶上存入保證金。保證金數量根據預購食糖數量按300元/噸存入。
(四)按規定付清貨款。競買方競賣成交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貨款全額匯到“國儲糖競賣結算專戶”。
(五)競賣交易會員請于2004年7月11、12日上午9時至10時30分參加有關統一測試。
其他有關信息請在網址www.mrm.com.cn 查詢。
特此公告。
二00四年七月五日
(信息來源:市場運行司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