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2017年中央1號文件、《農業保險條例》和海南省委、省政府關于農業保險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結合2016年海南省農業保險工作開展情況,海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2017年海南省農業保險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對2017年海南省實施農業保險提出了具體要求并明確了財政補貼政策。
《實施方案》提出,2017年,正式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的農業保險險種共16個。其中,中央補貼險種7個:橡膠樹保險、水稻保險、能繁母豬保險、育肥豬保險、森林保險、玉米保險、甘蔗保險;體現海南特色農產品和海洋特色的險種9個:制種保險、香蕉風災保險、芒果保險、大棚瓜菜保險、煙葉保險、農房保險、蔬菜價格指數保險、漁船保險和漁民海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其中,蔬菜價格指數保險由市縣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開展試點,其它15個險種在全省推廣??紤]到海南屬于自然災害頻發地區,海南省將選擇2—3個市縣研究開展巨災保險試點,探索建立巨災風險分散機制。
《實施方案》明確,根據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農業保險補貼政策,2017年海南省實施險種分為中央險種和省級險種兩大類,實行不同的財政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