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廣西糖業二次創業總體方案(2015―2020年)》精神,推動糖業轉型升級,提高我區糖業國際競爭力,按照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深化企業改革的有關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快推進我區制糖企業戰略重組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市場為導向、資本為紐帶、自愿為原則,依法依規開展全區制糖企業戰略重組,推進全區優勢企業強強聯合,促進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增強國際競爭力,推動我區糖業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遵循市場規律,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企業主體作用,由企業通過公平競爭、平等協商、依法依規開展重組;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完善產業激勵政策,引導和鼓勵制糖企業自主、自愿參與重組。
――堅持淘汰落后與轉型升級相結合。優先支持優勢大型企業集團兼并重組生產能力低、蔗源嚴重不足、經營管理差的小企業,推動產業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堅持區域重組與跨區合作相結合。積極引導各甘蔗主產區制糖企業以龍頭企業為核心,組建區域性大型企業集團;同時,支持各甘蔗主產區企業間通過參股、控股或置換等方式,開展跨區域聯合重組。
二、主要目標
通過戰略重組,到2020年,全區形成5―6家年產糖100萬噸以上的大型企業集團,產糖量占全區總產量的90%以上,產業集中度明顯提高,產業整體技術裝備水平、管理水平和產品質量與市場競爭力明顯提升。
三、重點任務
(一)優化產業區域布局。重點支持崇左、來賓、南寧等甘蔗主產區行業龍頭企業在全區范圍內實施重組,通過做大企業,實現做強產業目標。
(二)優化企業戰略布局。支持規模大、實力強、效益好、管理優、技術先進、誠信度高的企業集團開展重組,引導小規模獨立廠并入大集團,引導制糖企業將布局過多、原料供應不足,影響發展和效益的區域的部分工廠或產能向國外轉移。
(三)優化企業所有制結構。以增強國有經濟控制力為主要目標,大力發展國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形成國有、民營和外資競相發展的糖業經濟格局。
四、加強對戰略重組的引導和政策支持
(一)嚴格落實產業政策。
嚴格執行環保、技術、質量等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達不到標準要求的,依法依規退出,推動企業重組。
1. 環境保護方面: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對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達不到國家、自治區相關標準的糖廠,依照環境保護法的規定予以罰款,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對未按時間要求完成整改或未達到整改要求的,由環境保護部門依法責令其停產整治;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對被關閉的糖廠,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蔗區調整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劃轉給周邊企業。
2. 產品質量方面: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法和食品安全法,對產品質量達不到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依照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的蔗區,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調整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劃轉給周邊企業。
3. 產能方面:嚴格執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政策,新建糖廠日榨能力須大于5000噸。對現有日榨能力小于5000噸的糖廠,其蔗區原料蔗產量連續3年達不到生產能力50%的,且主要指標達不到國家甘蔗制糖業清潔生產三級標準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蔗區調整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劃轉給周邊企業。對連續2個榨季蔗區原料蔗產量達不到生產能力的50%,且存在跨蔗區搶購原料蔗維持生產經營、擾亂其他蔗區砍運榨秩序的制糖企業,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核查處理,責令有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調整其蔗區給周邊優勢制糖企業。
(二)優化蔗區資源配置引導。
對拖欠蔗款總額50%以上、期限超過1年的糖廠,各市人民政府可調整其蔗區;對停產2年以上、且資不抵債的糖廠,企業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可支持農民起訴,依法對其實行破產清算。對實施兼并重組的企業,當地人民政府在蔗區規劃和調整上給予傾斜,優先支持其開展“雙高”糖料蔗基地建設。促進蔗區資源向優勢企業配置,實現集約化、規模化發展。
(三)鼓勵社會資本參與。
鼓勵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公司、股權投資基金以及產業投資基金等參與制糖企業戰略重組,向企業提供直接投資、委托貸款、過橋貸款等融資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債券、可轉換債等方式為重組企業融資。鼓勵上市公司以股權和其他金融創新方式作為重組的支付手段,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制糖企業重組。鼓勵商業銀行按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依法合規積極穩妥開展并購貸款業務,擴大貸款規模,對重組后的企業實施綜合授信。
(四)落實財稅政策扶持。
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企業重組的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債務重組收益、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等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給予相應稅收優惠。鼓勵社會資本、金融機構、國有企業等發起設立廣西糖業轉型升級基金,重點用于參股或投資糖業產業鏈、制糖企業間的聯合重組、技術改造、甘蔗多樣性產業、循環經濟與綜合利用、信息化服務平臺等項目,推進制糖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糖業轉型升級。
(五)出臺土地政策推動。
戰略重組涉及的劃撥土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經有批準權限的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經有批準權限的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可采取協議出讓、租賃等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企業使用國有劃撥土地,因歷史原因導致房地產權證書不全的,經地籍調查后,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在重組中可依法辦理不動產權登記。
(六)加強金融政策支撐。
對我區制糖企業間開展重組給予金融支持,對于符合條件的重組企業,對其存量貸款給予續貸或借新還舊支持,或將部分短期存量貸款轉為中長期貸款。對重組后的企業給予所需流動資金的貸款支持。
(七)加快戰略重組審批。
落實國務院和自治區有關簡政放權的規定,進一步減少企業重組涉及的審批事項,降低報批材料要求,優化、簡化審批流程,對重組企業符合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優先核準或備案。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制糖企業戰略重組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
建立自治區制糖企業戰略重組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自治區糖業發展辦,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糖業工作的領導同志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協助分管糖業工作的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自治區糖業發展辦公室主要負責人任副召集人,自治區糖業發展辦分管副主任擔任辦公室主任。自治區糖業發展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商務廳、國資委、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統計局和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監局及各食糖主產市人民政府等單位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主要職責是統籌協調解決我區制糖企業戰略重組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服務指導,推動相關政策措施落實。
(二)加強風險防控。
引進第三方獨立評估機構,對被重組企業資產進行評估,作為并購或股權轉讓價格的主要依據。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企業重組的法律法規,規范操作程序,加強信息披露,防范和打擊內幕交易、市場操控等行為,防止惡意收購和利用重組甩包袱、偷逃稅款、逃避債務等行為。建立非法集資防控機制。深入研究企業重組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加強風險評估,妥善制定相應的應對預案和措施。加強外資并購我區制糖企業安全審查,維護產業安全。
(三)落實責任主體。
我區各食糖主產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推進制糖企業重組的責任主體,負責指導本轄區制糖企業的重組,提出戰略重組實施意見,幫助企業解決重組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各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意見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實施步驟,落實責任,加快推進制糖企業戰略重組工作。各市人民政府要及時將制糖企業重組情況報自治區糖業發展辦。對跨市制糖企業的重組,由自治區糖業發展辦、各市財政部門、有關國有企業主管部門和同級國資監管機構等部門負責協調服務。
(四)做好債權債務處置和職工安置。
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優先解決被重組企業拖欠農民蔗款的基礎上,妥善分類處置債權債務關系,落實清償責任,依法保護債權人、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積極穩妥做好重組企業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勞動關系處理、職業技能培訓、拖欠職工工資、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和轉移、歷史遺留問題處理等工作,切實保障職工權益。同時,要加快剝離國有制糖企業辦社會職能。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0月17日

郵箱入口
設為首頁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