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已經2019年8月27日第2次國家發改委委務會議審議通過,于日前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同時廢止。
與糖直接相關的內容包括:
鼓勵類:
甘蔗收獲機(自走式或拖拉機背負式,配套功率 58 千瓦以上,宿根破碎率≤18%,損失率≤7%);
以糖蜜為原料年產 8000 噸及以上酵母制品及酵母衍生制品,新型酶制劑和復合型酶制劑、多元糖醇及生物法化工多元醇、功能性發酵制品(功能性糖類、功能性紅曲、發酵法抗氧化和復合功能配料、活性肽、微生態制劑)等開發、生產、應用。
限制類:
原糖加工項目及日處理甘蔗5000噸(云南地區3000噸)、日處理甜菜3000 噸以下的項目;
糖精等化學合成甜味劑生產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