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商務部
【發布文號】公告2006年第48號
【發布日期】2006-06-1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2006年第38號公告,決定對部分國家儲備糖(以下簡稱國儲糖)以競賣方式投放市場?,F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賣的組織管理
?。ㄒ唬└傎u管理工作由商務部負責。
?。ǘ└傎u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由華商儲備商品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華商中心)承擔。
?。ㄈ└傎u通過華商中心電子網絡系統公開進行。
二、競賣的數量、品種、時間和地點
?。ㄒ唬└傎u總量為55.2萬噸,品種為符合國標壹級以上(含壹級)的白砂糖。國家儲備糖具體競賣時間為:2006年6月27日、7月18日、8月15日、9月12日的9時-17時,每次競賣9.2萬噸。進口古巴糖(從第七船開始)到港后加工投放市場,根據糖船到港時間在網上發布競賣通知,確定具體競賣時間,每次競賣數量按照當次船到貨量加工成成品糖后的數量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更改時間或停止競賣,另行通知。
?。ǘ└傎u地點為北京華儲食糖交易市場。
三、競賣底價
本次國家儲備糖競賣底價為3800元/噸(倉庫提貨價)。
四、競賣交易方式
?。ㄒ唬└傎u交易按國儲糖競賣交易規則執行。成品糖競賣標的單位為120噸和300噸的整數倍,各庫點剩余數量不足300噸的,視同一份競賣。
?。ǘ﹨⒓痈傎u交易的企業須確認資格。
具有北京華儲食糖交易市場資格的會員,請在每期競賣前2天報名,經華商中心確認會員身份,并報商務部備案后,方可參加競買。
?。ㄈ嵭斜WC金制度。參加競賣交易的會員,在交易前,需在“履約保證金專戶”帳戶上存入保證金。保證金數量根據預購食糖數量按300元/噸存入。
?。ㄋ模┌匆幎ǜ肚遑浛睢8傎u企業按規定與華商中心簽訂購銷合同后,在7個工作日內將貨款全額匯到華商中心在農發行總行營業部開立的“國儲糖競賣結算專戶”。
?。ㄎ澹﹨⒓痈傎u交易會員請于2006年6月26日的9時至16時參加有關統一測試。
五、競賣成交后的提貨
(一)競買方憑有效的《國家儲備糖提貨單》到提貨單上指定的加工企業倉庫或儲存倉庫提貨。各加工企業或儲備倉庫要認真核定有關單據,確保發貨無差錯。
(二)提貨按照競賣成交的分份編碼的最后3位數值,從小到大依序排隊,具體提貨日期將在競賣掛單表中明確。在規定提貨日期兩日內未提貨的,原排隊次序作廢,在隊尾重新排隊。因不可抗力暫停提貨的,提貨時間順延。6月份競賣的國家儲備糖,有能力提前交貨的,加工企業應及時通知競買方提貨,并報華商中心備案。
?。ㄈ┨嶝洉r,出庫、裝車的費用不得高于10元/噸,由競買方承擔。競買方也可與加工企業或儲備倉庫協商,委托加工企業或儲備倉庫發運,費用由競買方承擔。
(四)競買方未按規定時間提貨的,須向加工企業倉庫或儲備倉庫交納保管費用。每天每噸的保管費用標準為:在首次依序排隊提貨日的第3日起為0.60元。其中,因不可抗力暫停提貨的天數不計保管費用。
其他有關信息請在網址www.scyxs.mofcom.gov.cn查詢。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