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制糖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的基本情況填報要求、許可排放限值確定、實際排放量核算和合規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與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等環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制糖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指導制糖工業排污許可證的申請、核發與監管工作。
本標準規定了制糖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的基本情況填報要求、許可排放限值確定、實際排放量核算和合規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與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等環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制糖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指導制糖工業排污許可證的申請、核發與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