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走私運輸工具的打擊力度,切斷走私運輸鏈條,根據《中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云南省反走私綜合治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處罰對象
涉嫌參與運輸走私貨物的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
二、處罰主體
專門用于走私的運輸工具由海關緝私部門處理。對參與運輸無合法來源貨物的車輛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處罰。非法運輸成品油的車輛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進行處罰。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處理與機動車相關違法行為。
三、處罰標準
(一)專門用于走私的運輸工具處罰標準
2年內3次以上用于走私的運輸工具或者用于掩護走私的貨物、物品,海關緝私部門予以沒收。藏匿走私貨物、物品的特制設備、夾層、暗格,海關緝私部門予以沒收或者責令拆毀。
(二)參與運輸無合法來源貨物車輛處罰標準
1.三輪車、拖拉機500元/輛
2.微型貨車(貨物重量≦5噸)2000元/輛
3.輕型貨車(5噸≦貨物重量≧10噸)5000元/輛
4.中型貨車(10噸≦貨物重量≧15噸)10000元/輛
5.重型貨車(15噸≦貨物重量≧20噸)15000元/輛
6.特重型貨車(貨物重量20噸以上)20000元/輛
7.鐵皮船20000元/艘
(三)涉嫌非法運輸車輛處罰標準
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成品油的,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機動車違法處罰標準
對發現的非法拼裝車輛,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予以沒收并銷毀;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強制報廢;非法改裝、加裝油罐的車輛,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派人監督在指定時間內強制車主自行恢復原狀并處五百元罰款。
四、處罰程序
(一)參與運輸無合法來源貨物車輛處罰程序
1.部門查獲后將運輸車輛及相關證照、鑰匙交市公務倉庫保安保管。
2.市打私辦制作《運輸無合法來源貨物車輛處置移交清單》(一式三份)交市場監督管理局。
3.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案件。
4.駕駛員繳納罰款。
5.駕駛員憑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具的行政處罰收據及繳款書到市打私辦領取放行單。
6.駕駛員憑放行單到市打私辦倉庫繳納停車費用后領取車輛及相關證件。
(二)專門用于走私的運輸工具處罰程序按法定程序執行
(三)涉嫌非法運輸車輛處罰程序按法定程序執行
(四)機動車違法處罰程序按法定程序執行
四、本辦法由市打私辦負責解釋
五、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瑞麗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