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利害關系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障措施條例》(以下稱《保障措施條例》)的規定,2016年9月22日,商務部發布2016年第46號公告,決定對進口食糖產品(以下稱被調查產品)進行保障措施立案調查。
調查過程中,調查機關通過登記應訴、案件評論、召開聽證會和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實地調查等方式收集信息。現將此次調查有關信息進行披露(見附件)。相關利害關系方可在商務部貿易救濟信息公開查閱室查閱或在商務部貿易救濟局網站上下載相關披露資料。
如有評論意見,應當于披露發布之日起10日內向調查機關提交。評論意見如涉及利害關系方保密信息,請提交非公開文本和相應的公開文本,并以一正二副的數量提交。
對于有實質利益的被調查產品出口國家或地區政府,從本信息披露之日起,調查機關將提供進行保障措施事前磋商的機會。如希望進行磋商,請盡快與調查機關聯系安排相關事宜,以保證調查機關有充足時間考慮相關國家或地區政府意見。
聯系人:周艷 詹亞雄
電 話:+86-10-65198757 65198412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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